我国参加全球基金理事会第21次会议

 

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简称全球基金)理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10428日至30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我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驻日内瓦代表团,以及南太平洋社区组织(The South Pacific Community)的代表等,组成西太区理事代表团出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各方普遍赞赏我国政府修改法规,取消对艾滋病感染者入境的限制。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广资助国家策略申请项目并于2011年底批准第二批项目;批准全球基金与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搭建支持加强卫生体制的平台具体运作方案和路径;同意暂时性调整现有的全球基金药品质量保证政策,以保证部分受援国疟疾项目的药品持续供给。经多次磋商,会议同意在今年5月中下旬开始征集第10轮项目申请书,并在2010年底的第22次理事会上批准这些项目;在当前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对于第10轮项目将采用新的资助优先顺序,并预留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门用于对艾滋病高危人群的项目支持。

此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全球基金2009年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总检察长报告和建议,并专题讨论了全球基金如何进一步支持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4(降低儿童死亡率)和目标5(改善孕产妇健康)。

会议由理事会主席、埃塞俄比亚卫生部部长泰德斯(Tedros Ghebreyesus),副主席、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司长莱温森(Ernest Loevinsohn共同主持。20个理事会成员代表团,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银行、遏制疟疾伙伴关系等组织的代表等,约20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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